潍坊城区7月份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142起

2017/8/11 15:15:3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曹涛

   中国山东网潍坊8月11日讯 (记者 曹涛) 记者从潍坊市交警支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潍坊交警支队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隐患歼灭、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共治合成“四个攻坚战”,较好的维护了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份,全市共查处渣土车、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5800余起。城区各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142起。其中,饮酒驾驶226起,醉酒驾驶5起,涉牌涉证679起,不戴头盔268起。

  据7月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数据显示,7月份,潍坊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上升1.27%、12.5%、1.25%、1.58%,具有责任者驾驶小型客车、驾驶摩托车、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较多;6-10年、11-15年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较多;男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比重大;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抢行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18-21时、9-12时、3-6时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农民、工人、自主经营者发生交通事故较多6个特点。

  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65.0%;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5%。男性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3.75%。农民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8.75%;工人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21.25%。因违法占道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3.75%;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1.25%;因违法抢行因素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0%。

  针对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潍坊交警支队加大了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滚动排查力度,并加快对全省、全市公布的十大危险路段进行整改,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加大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驾驶小型客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酒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组织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潍坊市交警支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出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出行时要做到各行其道,切勿占道行驶;二是农村地区朋友要坚决拒绝乘坐农用车、三轮车,出行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出行方式。三是机动车驾驶员要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货运驾驶员要拒绝超载,不开带病车上路。

  典型事故案例

  2017年7月24日13时52分许,傅某磊持“B2”证驾驶鲁C**090号重型普通货车沿潍胶路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艄翁庙村路口处时与宿某明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致宿某明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傅某磊驾驶车辆逃逸。后宿某明经潍坊市市立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根据线索开展侦查,并于7月26日将嫌疑人抓获,车辆扣押。经调查,傅某磊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驾驶车辆麻痹大意,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没有做到提前注意,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傅某磊因害怕承担责任驾车逃逸。

编辑:曹涛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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