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挟菜农骗贷900万元 合作社负责人潜逃被抓

2017/11/6 16:43:15   来源:潍坊晚报    

  寿光某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徐某某为偿还高利贷,伪造材料,“威逼利诱”18名蔬菜种植户每人为其贷款50万元,共从银行骗取贷款900万元。无力偿还,徐某某等两人潜逃。寿光警方经缜密调查,将徐某某等两人抓捕归案。11月5日,记者获悉,日前寿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农户贷款,大部分钱被担保公司使用

  2013年9月份,某银行寿光支行接到当地张某某等18名农户的“农业产业链贷款”申请。按照当时“农业产业链贷款”要求,贷款农户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且与相关龙头企业存在供求关系,有供求关系的龙头企业必须给农户提供担保,贷款用途必须与贷款申请的用途一致。

  寿光某食品公司的刘某某和寿光某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徐某某为这18名农户做了担保。当时贷款户和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了贷款申请表、企业担保承诺书、农户诚信材料、农户个人资产证明、身份证明、农户与担保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蔬菜种植协议等相关材料。当时,该银行审核认为这些材料是真实的,为他们办理了900万元的贷款。

  贷款到期后,这18名农户均还不了款。银行通过调查得知,贷出的款大部分被提供担保的寿光某蔬菜专业合作社用了,农户只使用了很少一部分。这时,银行才得知徐某某和刘某某虚构了农户购买复合肥的事情,该银行多次催款未果,拨打了报警电话。

  案发后两嫌犯分头潜逃,被抓捕归案

  接到报案后,寿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调查,发现徐某某两人伪造了贷款材料,骗取银行贷款。此外,徐某某还以自有冬暖式大棚14个及拱棚23个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寿光某租赁公司融资238万元,徐某某抵押给其公司的权属证书均为伪造。徐某某骗取融资238万元,大部分用于归还高利贷。

  民警了解到,徐某某从寿光市台头镇某村承包土地500余亩,用来建蔬菜大棚,因未按期履行支付承包费的义务导致承包合同终止,该村要求其清除地上附着物。

  2016年6月,徐某某与刘某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原来,在偿还贷款未果后,徐某某与刘某某分别潜逃。据蔬菜种植户张某某等人介绍,他们原本不需要贷款,由于一直往徐某某处供货,对方以不收购当年的蔬菜相要挟,逼迫张某某等人按其要求办事。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交代,其为了偿还个人欠款,与刘某某预谋,由刘某某联系银行,由其联系贷款户,办理“农业产业链贷款”,贷款后由其和刘某某使用。

  效益不好欠下高利贷,从银行骗贷填补

  在外人看来,徐某某拥有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外表光鲜,但实际上因为公司效益不好,欠下了高利贷。为了顺利达到自己的违法目的,徐某某威逼利诱,迫使张某某等人每人向银行贷款50万元。实际上,每个农户只使用了10万元,其余钱由徐某某等两人使用。案发后,张某某等人将个人使用的银行贷款归还。刘某某为了配合徐某某的行动,伪造了寿光某食品公司的材料,其并非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近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徐某某等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刘某某牵涉其他案件,另案处理。

编辑:曹涛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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