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潍坊高新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报名方式有变化

2018/6/20 9:52:27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韩蓓蓓

  中国山东网潍坊6月20日讯 (记者 韩蓓蓓) 6月19日下午,在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高新区教育局发布了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

  据悉,2018年,潍坊高新区坚持依法招生、房户一致、阳光招生、严控班额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小升初实行对口直升,也可按新生入学意愿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初中学校就读。

  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其他条件的,视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招生过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一年级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当年小学毕业生。按照先民办、后公办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学生入学需求。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非高新区户籍、房产的学生意向报考潍坊瀚声学校、美加学校、(上海)新纪元学校3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以及高新区内学生报考区外民办学校的,均通过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网站(www.wfmbzxx.cn)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处学校。高新区学生(具备高新区户籍、房产任一条件者)报考区内民办学校的,通过“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5日—6日。7月7日—9日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确认。7月12日实行电脑派位,7月13日上午公布招生结果。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潍坊市或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民办学校优先接收。

  公办学校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网上采集审核信息

  2018年,高新区根据招生计划分3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具体过程中,如果在安排完前一批次后尚有空余学位,但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参与电脑派位但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的学校。

  第一批次主要是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包含下列情况: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学生父母提供由潍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经统一核验无误的;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符合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和《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潍高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部队、公安或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主要是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学位的;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第三批次主要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公办学校招生流程分为信息补采、信息审核、学位申请、学位安排、入学办理五步。6月25日—6月30日,错过第一期信息采集或信息采集后户籍、房产信息发生变动的学生,可登陆“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登陆方式附后),补充完成信息采集或更改。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带齐相关证件,到就近的学校由招生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7月1日—7月4日,招生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7月15日—7月17日,家长登录“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结合学校招生条件,确认或选择公办学校学位。7月19日—7月29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入学”平台获取入学通知书,并于8月15日凭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领取入学须知,办理入学手续(具体由学校通知)。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此外,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1日,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各学校具体招生事宜,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

  今年招生有变化 研发平台网上审核

  2018年,高新区坚持阳光、规范招生,借助报名平台,严格规范招生流程,实现资源共建共享,依法依规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研发招生报名平台。使“招生政策宣传—网上信息采集—线上信息审核—短信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或选择就读学校—自动分配学位—随机自动编班(小学)—在线生成入学通知书”等工作全部通过报名平台完成。

  实现网上信息审核。通过与公安、国土等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进行房产、户籍、年龄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有效验证入学证件真伪、提高工作实效。

  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对于热点公办学校,在优先满足房产与户籍一致的学生入学,且剩余学位小于当前批次报名人数的情况下,采取电脑随机派的方法进行学位分配。

  实行均衡随机编班。小学1年级在兼顾男女比例、年龄大小的情况下,实行电脑随机编班。

  在线生成入学代码。学位分配结束后,系统在线生成学生入学代码,家长凭入学代码,直接到对应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整个招生工作,实现了学生入学家长“零跑腿”,严控择校择班现象,招生过程公开、规范、阳光、高效。

  潍坊高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提示:点击“学校链接”,进入“高新入学”栏目,登录进去之后,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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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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