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又有14人永远告别方向盘 年龄最小的仅20岁

2019/5/16 15:34:5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孙小茹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潍坊5月16日讯 (记者 孙小茹) 16日,潍坊交警通报4月份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又有14名驾驶员上了黑榜。

  据名单显示,本次被终生禁驾的14名驾驶员均为男性,年龄最大的53岁,最小的仅有20岁,有两人驾龄仅有3年,驾龄最长的21年。

  据悉,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被处以终生禁驾处罚主要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两种情形。

  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案例一、赵某舰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案

  2018年9月7日17时17分许,赵某舰驾驶车号为鲁GA7**G小型汽车沿青州市S325由东向西行驶至杜鹃路与S325路口西侧时,与沿杜鹃路由南向北后向西左转行驶的王某某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致王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赵某舰驾车逃逸离开现场。

  经青州市交警大队调查认证,确定赵某舰负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2月25日经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赵某舰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3月18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赵某舰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张某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案

  2018年1月7日18时3分许,张某龙醉酒后驾驶鲁VCR**2号小型轿车沿国道206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国道206线352KM+82M路段处,先与沿舜王街道工业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陆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后,又与前方顺行的杨某某驾驶的鲁G38**1号中型普通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陆某某死亡、张某某受伤。

  经诸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证,确定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2月27日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2019年4月11日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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