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救助更有温度 潍坊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2021/1/26 13:43:0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26日讯 (记者 韩蓓蓓)1月26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鞠立强解读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政策。

  2020年2次提高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潍坊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9元、537元,较上年末提高139元、104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35元、760元,较上年末提高65元、177元,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11.08万人,较上年末增加9120人,累计支出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6.14亿元。

  2020年12月19日,潍坊市民政局按照《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有关要求,会同财政、医保、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潍坊市具体落实措施,并提请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中央、省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从5个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

  工作目标明确。确立了“用2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同时,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惠民措施和要求,如,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力争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1.3:1以内”“到2022年底,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和“ 2021年底前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审批权全部下放到镇(街)实施”等具体目标。

  制度体系更加完备。《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起以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同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整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救助项目有新内容。《通知》除了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以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提出了救助保障要求外,还提出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取暖救助、困难职工救助、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持续开展“牵手关爱活动”“希望小屋”“春蕾计划”等关爱服务措施。

  救助制度科学规范。明确提出落实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和35%-45%动态调整城乡低保标准;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确定。

  措施具体有力。着重强调2021年年底前建立起县镇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夯实镇(街)、村(居)主动发现责任。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爱山东”APP,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指尖办”“掌上办”。

编辑:曹涛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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